满头大汗仍未找齐证据
法官很有耐心
法官要求郑金龙举证时,首先要求他提交证据目录。他却在桌上一堆材料中,找了十多分钟。尽管法庭有空调,他却满头是汗。证据目录终于找到了,标明共有100多种证据。法院要求郑金龙一一找出来,交给被告方质证。
从10点20分开始,郑金龙翻来覆去地找证据,他边找边哭。法官发现实在一时难以找全,只得休庭,让他有时间找全,再继续开庭。记者看到,郑一页页地翻着,边找边拍头。每找到一份证据后再找另一份证据,他又得把桌上的材料翻一遍。桌上越翻越乱。一名陪审员看不过去,走下审判席,告诉他如何编号如何找,还提醒把“乱七八糟,毫不相干”的东西放在一边。
到了11时40分,证据还只找到几份。审判员与原告和被告协商后,宣布择日重新开庭,再次提醒郑金龙把证据找齐。同时,还提醒下次开庭时,一定要找一个懂法律的人帮他。
“一条命不如一头牛?”
王桂荣是郑刚的舅妈,也出现在旁听席上。她不停地叹息道,这么优秀的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她说,郑刚身高1米78,重约80多公斤,人高马大,又是在读博士,“学校多次动员他去捐精”。2011年正月初四,郑刚还到她家拜年,没想到几天后就死了。
郑刚妻子吴某也在华中科技大学读博士,两人没有生育儿女。
“郑刚出事后,校方与郑妻谈了4个小时,然后让郑刚的父亲签字同意火化。在吴某同意火化后,校方称如果郑父不签字同样可以火化。无奈,郑父只得签字同意火化。”王桂荣说。这一说法得到郑金龙的证实。
盖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公章的协议书,是校方与郑刚父母及郑妻吴某签的,日期是郑刚死亡的第二天。
协议书称,“郑刚系自愿捐精,在取精室意外发生猝死”,校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各种费用8.8万元,同时减免吴某在读研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
王桂荣说,协议第五条还约定校方考虑解决吴某的工作问题。
郑金龙说,农村一头黄牛也要卖个10万。一个博士命只值8.8万元?还不如一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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