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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个创新”筑牢“四大防线”—— 从江县贯洞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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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24 09:31:07  来源:  

  从江县贯洞镇位于从江县东北部,距县城31公里,毗邻广西柳州地三江县梅林、富禄两乡,321国道和202省道穿境而过。距厦蓉高速与黎洛高速互通立交出口站12公里,贵广快速铁路车站13公里,交通便利。全镇国土面积119.95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79个自然寨,194个村民组, 5790户, 24175人,是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工业板块,是从江县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带县、旅游活县”的主战场和排头兵,担负着发展工业、加快城镇建设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任。

  随着洛贯经济开发区的落户建设,各种矛盾纠纷甚至社会治安问题层出不穷,今年来,从江县贯洞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发展稳定”这一主题,突出“四个创新”,筑牢“四大防线”,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实效,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年,共排查基层群众矛盾事件46件,化解41件,镇党委、政府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深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创新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筑牢“大责任”防线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居)、单位制度,完善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协力的工作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党政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保”上:一是保队伍稳定。该镇把综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选派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保持政法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保经费投入。综治工作经费按人均1.5元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对各村的考核,并给各村调解室、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配齐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三是保工作调度。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员单位按时召开综治工作月例会、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等,保证综治工作月月有调度,季季有安排。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强调“三个参与”,即参与矛盾调处,参与回访复查,参与维护稳定。各单位在工作上只能“进步”,不能“后退”;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主动应对、不能消极应付。要自觉服从社会稳定大局,自觉服从工作调度,不折不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统一领导,接受综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村的责任。各村开村民代表会议,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组及广大群众的力量,保证全社会都参与这项庞大的社会管理创新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好村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进村入户了解组情民意,组织村义务联防队进入村寨巡逻。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一年来,该镇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因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村、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严肃查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不重视综治工作而出问题的个人,将纳入镇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考评,一年来无一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

  二、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筑牢“大调解”防线

  该镇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方面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在推进各项改革和工作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是认真开展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集中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纠、行政调纠工作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夯实社会稳定与安全的基础。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该镇通过整合资源共存,以开展综合平安建设为载体,以探索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综治”建设为抓手,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实行合并办公,“一站式”服务,形成“矛盾联调、矛盾联防、工作联动、信访联接、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六联”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在全镇形成了“大综治”、“大维稳”、“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新格局。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调解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处、有处必果、有果必公,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要求,提高调解的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群众信访案件的接待、回访和复查工作的首问责任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年来,有效控制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是提高镇村组干部的调处纠纷矛盾的能力。该镇大力加强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村调解室的硬件建设,给镇、村调解室配备齐了办公设备,制度统一上墙,资料统一归档,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面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转变观念,增进感情,改进作风,带着爱民之情、忧民之心,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闭门办案为公开恳谈,满腔热情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村组调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基本形成了矛盾纠纷调解以村为主、镇为辅的格局。

责任编辑:唐旭【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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