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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岑巩:3+3模式加强涉农物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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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12 16:40:23  来源:  

  

  近年来,贵州省岑巩县把各项涉农物质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通过建立3项制度、严把3道关口的3+3模式,确保涉农物质资金安全运行。

  建立3项制度。一是建立备案拨付制度。制定《岑巩县涉农专项资金、工程建设资金备案拨付制度》,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上级项目安排计划之后15日内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实施单位凭加盖“涉农项目备案专用章”、“工程建设资金备案专用章”的备案表到县财政局拨付首笔资金,否则,县财政局一律不予先行拨付。二是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涉农补贴的的补贴范围、对象、标准等,在项目实施地点公示涉农项目资金名称、来源、数量及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跟踪审计制度。出台《重大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操作办法》,规定每年从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中选择不少于2个项目,从项目审批、工程预算、建设规划、资金来源、基建收入、节余资金、尾工工程等环节进行跟踪动态审计。

  严把3道关口。一是严把资金出口关。资金拨付发放后,县直涉农部门整理复印上级涉农资金涉及项目、数目、拨付到乡镇的资金分配方案等资料,乡镇整理复印下拨本乡镇的涉农资金文件、分配到村的资金分配表册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签字后,报县纪委备案。二是严把资金发放关。村监委主任负责审核确认乡镇、村发放到户的涉农资金花名册(一折通除外),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和村级重大事务按时分期公开,监督村“两委”确定的惠农资金发放名单在村民集聚地和村务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须经村监委签字认可。三是严把资金检查关。县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督促检查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乡镇纪委定期检查各村兑现涉农物质资金情况,村监委定期重点抽查享受物质资金的农户情况,各部门纪检组就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与乡镇纪委、村监委加强对接与联系,确保涉农物质资金落实到位。(石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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