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行文下拨2012年第三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6445717.00元,其中:给特殊困难对象季度增发救助金额1987200.00元,共惠及全县25945户79965人。
据介绍,上述79965名农低保对象都是根据省、州农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要求,在全面开展调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其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和审核后确定的。截止目前,该县前三季度已累计兑现农低保补助资金49337151元。(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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