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雷山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医疗卫生的投入,有效保障了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雷山县共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564.1万元,其中到位资金3541.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村医补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理化债六项项目。(雷山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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