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加强监督 规范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10-30 11:04:53  来源:  

  笔者近日从从江县相关部门获悉,该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从江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负责(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县直46个重点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规范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

  该《办法》从工作原则和要求、主要内容和范围、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按照事项的重要程度和具体内容,实行一级、二级、三级分类定级监督管理。凡属一、二级事项的,负责单位在研究事项前须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呈报《从江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备案表》备案;属三级事项的,负责部门可采取电话方式与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沟通报告。同时,纪工委监察分局按分类定级情况派人员参与监督;凡属于一级事项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除由该派驻部门纪检组长参加外,另派一名纪工委委员列席;属于二级事项的,由派驻部门纪检组长参加。属一、二级研究事项形成的决议、决定负责单位必须以会议纪要方式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属于三级事项的,由部门按单位规定执行,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纪工委监察分局每半年抽查一次。

  当前,该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86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1条,否定部门不合理决议3次,有效的监督了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瞿慧成 弓 长)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上一篇:凯里“一节一会”筹备紧锣密鼓 进入19天倒计时
下一篇:岑巩县纪委:“三抓”摸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规律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