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加强学生的身体健康,国家从2011年秋季起,在全国680个贫困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营养计划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该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贫困地区的关怀,是加速人才培养的系统民生工程,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州财政局大力支持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截止2012年10月,州财政局已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8亿元,惠及学生46.2万人。补助范围包括全州15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1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现了全州16个县(市)全覆盖。
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健康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我州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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