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岑巩县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始终坚持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放在首位,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
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10年间,岑巩县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搞好重点突破和示范带动,社会救助实现了从临时性、单一性向制度化、综合性社会救助转型,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一是城市低保制度在普遍建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农村低保于2007年全面建制,实现城乡低保制度全覆盖;三是农村五保供养列入财政预算,实现了由农村集体互助共济向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历史转型;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步入试行阶段;五是建立了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六是加强了城乡低保与扶贫开发、城镇廉租住房等救助帮扶政策和困难家庭用水、用电等各种优惠政策的衔接。
救助标准大幅度提高
城市低保从2002年启动以来,低保对象月平均保障标准从16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18元提高到196元;农村低保工作自2007年7月开展以来,从最初的按照困难类别分档次补助到实行按照年人均纯收入补差,低保对象年平均保障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1200元提高到1570元,年人均补助水平由340元提高到8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目前年人均补助达1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500元提高到800元;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0.2万人左右,农村低保对象由2007年的1.8万人上升到2012年的4.65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目前共有0.14万人,累计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达1.2万人次;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为低保、五保对象等群体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1624万元。
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转型
10年来,岑巩县社会福利政策不断完善,受惠范围逐渐由特殊群体向社会群体拓展,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社会养老服务加快发展。龙田、注溪、天马敬老院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行,50余名孤儿老人衣食无忧,水尾敬老院正在建设中。其余各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均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社会养老服务新模式,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
10年来,岑巩县认真执行《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善了相关扶持政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现了从政府指令性安排城镇退役士兵工作到“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参与事业单位招考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转型,退役士兵的就业途径和就业能力提高得到更多支持。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扩大优抚保障范围,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纳入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范围。2012年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有0.18余万人。
10年来,岑巩县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州、省评为“抗雪凝、保民生”工作先进集体、“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救灾救济常规工作单项优胜第一名”、“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奖励”等10个奖项。(肖元勋 杨元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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