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农村学生能早日享受到营养午餐,并有一个干净舒适的就餐环境,雷山县结合县情和各中小学校基本情况,采取了四措施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效果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扎实推进,该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7月3日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讨论雷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食堂从业人员招聘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全县新增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191个岗位作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7月20日,县教育局把此精神加大宣传和报名工作;8月13日至17日期间组织选招对象进行体检;8月20日与县卫生监督局专员对体检合格的对象进行岗前培训;8月25日至28日期间各校对新招聘的从业人员进行政审和签订劳动合同等,形成层层重视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建设。雷山县充分利用暑期学校不上课的时机,积极筹措教育资金建设食堂。县教育局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划拨78.82万元分配到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作为食堂新建、改扩建及设备添置,各学校也自筹资金累计17.1848万元,全力以赴投入学校食堂建设。为此,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已完成了新建17所,改、扩建9所,配齐配足设备54所,顺利完成了校校有食堂目标,且秋季开学初全部投入使用。
三是加强大宗原料采购监管的执行力度。为严格按照大宗原料执行“四统”采购原则,县教育局于8月28日与县粮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接,商定各校粮油采购质量、价格及运送等事宜,达成了学校大宗原料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的原则。教育局分别与各校签订食堂大宗原材料定点采购责任书,各校与县内具有“放心粮油”资质的粮油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由具有“放心粮油”资质的粮油公司向学校提供粮油,确保学校采购到放心粮油。
四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校财局管”统一管理。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安全,县教育局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纳入“校财局管”和报账制度,建立实名制学生管理系统。为做好此项工作,7月13日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分管后勤校长和财务人员进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培训,培训会上邀请了县纪委、县检察院相关领导对财经纪律等作要求。通过培训增强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对合理使用营养改善资金等有了进一步认识,建构良好的理财之道,确保学校放心用钱,用钱安全。(李忠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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