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开始,黎平县对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培训考试。法律培训分为考勤和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考评80分以上为及格,对考试成绩无效或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将在全县通报并进行补考,直到该对象学法综合考评合格,方能正式任命。
据该县组织、政法部门透露,学法培训将作为黎平提拔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新提拔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整个学习培训过程,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律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将全程监督。(杨理显 吴培坤)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