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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民歌法庭”唱响苗乡侗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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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14 10:32:55  来源:半月谈网  

 

  据半月谈网讯“民歌法庭”调纠纷

  “你管得严、骂得凶”“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就离,谁怕谁”……2012年2月8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寨蒿镇扒王村结婚5年的杨某与妻子周某,一路吵架跑到寨蒿镇法庭请求离婚。

  寨蒿法庭庭长石庆坤立即将双方带至“民歌调解室”,让双方喝茶、烤火,并通知附近的民歌调解员龙上豪、黄林芝到庭调解。法官简要介绍案情和双方的诉求后,播放了事先准备好的山歌歌碟,双方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

  “良言善语奉劝君,劝君莫要去离婚;前世修来同共枕,今生才得共家庭;天下凡人都有错,皇帝都有错三分;要记当初花烛夜,一日夫妻百日恩;既是夫妻互相忍,恶言骂人伤感情;有的夫妻个性硬,钉子板子天天争……离婚又有什么好,丢儿丢女最可怜……”民歌调解员黄林芝趁热打铁,又根据案情唱起了山歌。

  听罢,男方把头低了下去。法官看“火候”已到,把男方拉出庭外进行教育疏导。男方说道:“这首歌确实唱得很好,我好感动,你们法官说的也在理,我还是不离了。”

  这是“民歌法庭”创建以来成功劝和的又一案例。

  半月谈记者近日在榕江县寨蒿法庭看到,“民歌调解室”内摆放着几十张已经刻好的山歌歌碟。“这些歌碟的歌词都是聘请当地歌师根据不同案件撰写刻录的。”石庆坤说,“如果有人来打官司,先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播放歌碟,有的人听着听着,就被感动了,打消了打官司的念头。”

  “在我们这儿,‘打官司’被认为是丢脸的事,有时会出现‘一场官司十年仇’现象,双方家族成员为此甚至‘老死不相往来’。”榕江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政策研究室主任顾业成说。

  据榕江县文化馆原馆长张勇介绍,在侗、苗、水、瑶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80%的榕江县,民歌文化源远流长,是原生态民族文化富集地,编唱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民间山歌等是当地的生活习俗,民间素有“饭养身,歌养心”的说法。歌师在当地非常受尊敬,群众有纠纷时也经常请有威望、能主持公道的歌师来调解。

  2010年,榕江法院利用这一优势,在寨蒿镇探索设立“民歌调解室”进行调解民事纠纷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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