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讯 “想不到,真的是万万想不到,对丢失的车子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的,你们来电叫我来法院领钱我还以为是我朋友忽悠我,真是太感谢了”这是失主杨先生来我院领取被告人退回的赃款时发自肺腑的话语。
事情的经过还得追溯到2011年10月20日,杨先生一辆价值2976元的“鹏城”牌二轮摩托车在岑巩县人民医院住院部门口院坝内被盗,其报警后,已不抱找回希望。后经侦查,系雷某等盗走,是一起有预谋的连环盗窃,异地销赃案件。
公诉机关将此案起诉到岑巩县法院后,法院迅速进行了开庭审理。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但鉴于被告人雷某系未成年人作案,且作案后其家属积极替被告人退赔赃款,被告人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认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按量刑规范化规定,且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出发,更为能促使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故依法酌情减轻处罚。最后对雷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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