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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交警两小时成功破获摩托车伤人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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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06 16:42:0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3月6日,黎平县敖市镇岑罗村二组农民吴宇全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来到黎平县交警大队给黎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周长宏送上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八个大字:人民交警 破案神速。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月28日16时许,黎平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黎平机场大道有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一骑自行车的小孩后肇事逃逸了”请查处。接到指令后,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周长宏立即带领事故处理民警前往事故现场,同时部署在车站、西门桥、平街、洛团各岗点的执勤民警马上设卡拦截,要求对二轮摩托车进行拦截检查。到达事故现场后,由于被撞的是一名十岁的小孩,事出突然,加上小孩受伤,根本没有看清车辆的颜色,该路段人员稀少,给破案带来一定的难度,通过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地面上只留下一条挫划印和肇事车辆遗留现场半截的刹车手柄或离合器手柄,交警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开展调查走访工作,根据群众的举报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当时是一辆白色太子型二轮摩托车,往职中方向逃跑。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大队长周长宏对事故进一步作了安排,随即通过各卡点反馈情况看,目前没有类似二轮摩托车经过。现场民警立即兵分三路,一路留在现场进行仔细勘验,尽可能收集更多有价值的线索;第二路立即走访附近周边村寨群众,第三路前往城区各摩托车销售点行进行调查。同时大队派出警力前往各修理厂逐家逐户进行排查。搜索至18时20分许,在强大的侦查压力下,怀有畏罪心理的肇事者王正华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了肇事逃逸的事实经过。

  经查,2012年2月28日,黎平县大稼乡平底村二组驾驶人王正华(男,39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黎平县城关五开路由五开南往五开北路方向行驶,16时08分,行驶至五开北路0公里加800米处时(新中医院路段),车辆前端与骑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的贵州省黎平县敖市镇岑罗村二组吴某某(男、10岁)碰撞肇事,造成吴某某脸部被划破、左肩膀锁骨折断、头部受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王正华驾车逃逸,并将车藏匿于薛家坪一木房中。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陆书明 吴正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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