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慧聪消防网消息 2月20日上午,黄平县浪洞乡村边合客栈因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黄平县消防大队依法对村边合客栈处人民币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位于该县浪洞乡街上的村边和客栈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客栈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四到五楼之间设置铁栅门,二层至四层窗户设置铁栅栏的违法行为,分别涉嫌违反了《贵州省消防条例》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此,监督检查人员立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村边合客栈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根据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村边合客栈四到五楼之间设置铁栅门,二层至四层窗户设置铁栅栏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处罚。
在威严的法律法规面前,该客栈负责人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为员工、顾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环境。(张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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