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工资加发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01-16 08:56:36  来源:贵阳新闻网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职人员,均加发5% 退职生活费。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退职人员,凡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经发证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给予加发退职生活费。
  

    其中,退职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从年满之月起按照本人上月退职生活费标准加发5% 退职生活费。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打黑除恶我省2011年判处1万5千余人
下一篇:一个村医的困惑与期盼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