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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园“笔误官司”购房者败诉限期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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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1-05 09:16:38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据金黔在线讯 2009年12月28日,凯里市将和谐家园“两河”安置房的50套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凯里市民龙世吉看中了一套靠通道的房子,于是报名竞拍。但交房时,龙世吉才发现到手的并不是“相中房”。在质疑被骗的情况下,他举家搬入“相中房”居住。随后,凯里市房产局将龙世吉告上了法庭(本报曾报道)。2012年1月4日,凯里市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龙世吉限期搬出“相中房”。

  案件回放

  2009年,凯里棉纺厂附近和谐家园“两河”安置房部分住房要公开拍卖。龙世吉相中了七栋一楼的一套紧挨通道房屋,编号为“7栋1-1-1B1左”(以下简称“相中房”)。

  2009年12月28日,龙世吉以17万多元的价格拍到住房,他以为就是“相中房”,便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了字。

  2010年7月交房时,出乎龙世吉意料的是,他得到的房子编号虽然是“7栋1-1-1号”,但并没有靠通道。他再次考察发现,他当初相中的房子编号已更改为“7栋1-1-3”。

  对此,龙世吉非常不满,在交涉无果后,他给凯里市财政局和拍卖公司写了一纸“告知书”后,便于2010年8月搬入“相中房”入住。

  此举在凯里市房产局看来,是一种侵权行为。该套房子真正的主人是本案的第三人娄方珊,于2009年12月9日就与房产局签订了《凯里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房屋建筑面积为115.19平方米,购房总价为16万余元。

  随后,凯里市房产局以龙世吉侵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去年9月6日,凯里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笔误”引发诉讼

  在去年的庭审中,凯里市房产局称,当初龙世吉拍得了7栋1单元1层101号房,并办理了房产证书,登记的房屋面积是100.56平方米。但龙世吉却执意认为“相中房”才是他购买的房子,遂强行入住,导致该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交给真正的户主娄方珊。

  龙世吉则坚称自己通过拍卖买到的房屋就是“相中房”。他列举相应的证据,包括规划设计部门出具的图纸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本案第三人凯里市财政局、娄方珊等也到庭参加诉讼。市财政局说,当初,“两河”安置房总平面布置图第7栋户型标注出现笔误,误将B1户型与B2户型在布置图上标反,但已进行更正,并告知了龙世吉。所以,龙购买到的住房并不是“相中房”。

  据了解,去年11月中旬,法院曾组织双方调解,其间财政部门代表表示愿给予龙世吉1万元补偿,但遭到拒绝。

  被告决定上诉

  凯里市法院经审理查明,凯里市财政局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两河”安置房过程中,由于对7栋拍卖标的物的户型核实不严,造成B1户型与安置房总平面布置图标注的B1户型存在瑕疵。而在对户型标注进行变更的情况下,龙世吉还是认为自己购买的住房就是“相中房”,并强行入住,遂引发了本次诉讼。

  法院认为,尽管户型标注存在瑕疵,但根据龙世吉与拍卖公司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龙世吉与凯里市财政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户型标注变更后签定),龙世吉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以及凯里市政府颁发给龙世吉的《房产证》等,均证明龙世吉购买的房屋的面积是100.56平方米,而不是115.19平方米(即“相中房”面积)。龙世吉强行入住的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凯里市房产局要求其退还他人房屋,停止侵权的诉求有事实依据,符合法律规定,遂判令龙世吉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返还“相中房”给凯里市房产局。

  当天,与龙世吉有类似经历的廖先生也一审败诉。两人均不服判决,决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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