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商报消息 本月起,省质监局在黔南州、黔东南州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督查行动,督促当地有关单位依法停止使用“螺丝瓶”。
“螺丝瓶”是指用螺丝把护罩(即常见的钢瓶“把手”)连接到瓶体的钢瓶。此类钢瓶本体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原始钢印,已经不符合最新安全标准的要求。
国家统一规定2011年10月1日起全部停止使用。随着“螺丝瓶”退出市场最后期限将至,个别检验机构出现了更换“螺丝瓶”护罩,故意延长应报废气瓶使用年限的情况,同时气瓶充装单位也出现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验气瓶、超使用年限气瓶、打磨钢印码气瓶和来历不明安全隐患气瓶等情况,在黔南州、黔东南州两地区尤为突出。省质监局本月起至11月1日在上述两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督促两地“螺丝瓶”回收报废处理,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气瓶充装站及检验站。(李谦)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