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黔在线讯 近日,榕江县原教育局局长付超受贿一案,经锦屏县法院异地审理后,于12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据悉,法院认定被告人付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违法所得12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付超在2001年12月至2009年8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榕江县教育局局长的便利及榕江县教育系统普九、普实阶段采购图书、教学仪器及其他设备之机,分别收受销售商肖某现金7万元、康某现金3万元及陈某2万元银行卡一张,为他们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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