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为有效应对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抓紧抓好给城乡困难群众再次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再次给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要求,在12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手中,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保证这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