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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堵公路拦警车两兄弟双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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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03 09:48: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6月22日,锦屏县杨某某遭遇车祸死亡。事发后,其兄弟杨某周、杨某钊等为获得高额补偿抬着棺材聚众堵塞公路长达33小时,还阻拦警车……近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杨某周、杨某钊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月22日12时许,杨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锦屏县启蒙镇巨寨村寨伍自然寨路段S311省道时,与同向行驶的客车发生碰撞,致杨某某当场死亡。当日14时30分许,当交警勘查完现场,指令死者家属搬移尸体,查扣肇事车辆时,遭到死者的弟弟杨某周、三弟杨某钊的拒绝,他们提出要赔偿120万元才准移动尸体,也不准交警将客车扣走。同时,二人组织亲友将尸体放入冰棺将公路堵塞。

    当日20时许,在民警准备将客车驾驶员和押车员带走调查时,杨某周又让亲友用木凳拦在警车前面,不让警车通行,并强行要求驾驶员或押车员留下一人守夜,索要数万元的伙食费。22时许,押车员将1万元交给杨某周并同意留下守夜后,才将警车放行。至次日17时30分许,公路被堵塞27个小时。

    6月24日11时许,交警准备组织双方调解,可杨某周、杨某钊等人却提出要带客车驾驶员和押车员到现场协商。二人的要求被拒绝后,便组织10余名亲属再次将公路完全堵塞。约6小时后,公路才再次恢复交通。

    7月14日,县交警大队对此次事故作出认定,死者杨某某和客车驾驶员分别承担同等责任。7月25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客车驾驶员一次性赔偿死者安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68000元,当日兑现。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周、杨某钊无视国家法律,在其兄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后,为了使其家属获得高额的赔偿和事故得到尽快处理,两次组织多人堵塞S311省道,造成该线中断长达33小时,致使经过该线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二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91条,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当天,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百余名群众旁听了此案的审理和宣判。旁听群众表示,表达自己的诉求,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藐视法律,超越法律底线,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庄公辉 刘荣廷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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