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9.26”会议精神和贵州总队《“黔安三号”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东南支队在周密部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下沉三分之一警力在全州开展“网格式”火灾隐患排查清剿工作。
为使“黔安三号”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支队党委成员实行分片包块责任制,督促指导责任区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支队成立6个工作帮扶组,按照三分之一警力下沉的要求,深入各县、市(区),落实到网格中,指导和协助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结合支队部署,各大队立足辖区消防安全实际和火灾规律特点,按照行业管辖区域和行政区域划分,针对本单位监督人员对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每个网格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在对农村50户以上自然村寨的排查中,各大队结合实际按乡镇或行政村进行责任区划分,100户以上自然村寨和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由大队人员亲自参与排查,50户以上100户以下自然村寨实施重点抽查或督促指导乡镇政府、派出所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收集汇总,存档备查。
在“网格式”火患排查中,各大队每次检查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实行“实名制”排查,谁排查,谁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过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大队积极向政府加强请示汇报,在自身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联合公安、安监、工商、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齐抓共管,联合清剿火灾隐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其它职能部门参与清剿火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大队的网格划分,将联合检查组成员也划分到网格中,并在专项行动期间按要求及时反馈上报相关信息、材料、报表。(张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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