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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一公司消防检查不过关被罚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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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0-11 09:01:0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近日,黄平县飞云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安全标志未保存完好有效两起起违法行为,黄平县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合并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结合当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工作,黄平县消防大队大力开展对建筑消防设施排查专项整治。期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贵州省黄平县飞云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即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为严肃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权威,大队经多方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黄平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两起违法行为合并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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