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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头不慎撞伤人逃逸交警为伤者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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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2-25 10:16:4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2011年2月23日,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夜追踪排查侦破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及时为伤者讨回公道,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当晚23时42分,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电话:一名行人在林业局门口被车撞倒,现车子已逃跑、伤员伤势严重正在送往医院,请出警处理。接警后,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应急预案,将民警分为三组:一组立即赶赴现场勘查,一组前往医院了解情况,一组在大队待命随时出发。半小时后各组陆续返回,现场勘查组在现场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线索,医院调查组则带回一名在现场被伤者家属抓住的邰姓男青年,但随后的调查表明,邰姓男青年不是肇事者。由于邰姓男青年始终坚称当时只是搭车与肇事驾驶人并不熟悉,致使唯一的线索中断,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维护交通参与者权益争取早日破案,大队领导决定一方面组织警力连夜到城内街道和修理厂进行排查,一方面继续做邰姓男青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主动配合查找肇事者。在民警耐心细致的开导和教育下,邰姓男青年受到了良心的谴责答应通过朋友查问肇事者电话号码。24日凌晨2时34分,办案民警接通了肇事者张某的电话;10分钟后,肇事者张某驾车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2011年2月23日23时30分许,台江县革一乡排生村驾驶人张某(男,22岁,持C1型驾证)饮酒后驾驶贵HB1182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台江老油库往灯塔方向行驶,在掉头时不慎碰撞行人陈某肇事,造成陈某(男,58岁)左胸四根肋骨骨折。事后,张某因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逸。

    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唐光新 郑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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