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苗乡侗寨第一首“的士之歌”征集作品啦!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02-16 08:51:4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进一步丰富我州出租车行业驾驶员业余文化生活,展示苗乡侗寨“的哥的姐”的文明和风采,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FM104.9现面向社会开展苗乡侗寨“的士之歌”作品征集活动。

 

    征集、创作出租车行业歌曲,这在我州还是首次。出租车司机作为一个窗口行业的服务者,每天往返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在广播中,他们也想听听属于自己的歌曲。为了更贴近的哥的姐的生活,以及通过歌曲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出租车行业,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FM104.9在《1049好帮手》节目中开设了“才艺大PK”板块。

 

    征集“词”方面: 

 

    通过电台直播节目,了解我州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大家对“的士之歌”创作的喜好、建议,将在“文明服务、安全行车、职业道德、民族风情”等方面着重突出表现。

 

    征集“曲”方面:

 

    旋律要有苗侗民族特色,不仅仅是出租车司机的歌,也是黔东南人民的歌。在音乐风格、类型和理念上,力争创作出的哥的姐喜欢的风格,并易于传唱的歌曲。歌词写的是司机们的心里话,曲调要表达司机们内心的情感。

 

    征集“演唱者”方面:

 

    参与电台节目《1049好帮手》“才艺大PK”板块,将征集歌曲演唱者,出租车从业人员以及各行各业的喜好唱歌的朋友将进行相关的录制。

 

    目前歌名暂定为《 Hello  Taxi 》,作品词、曲征集完成后,电台将组织人员到我州部分县市出租车协会和出租司机征求最后意见,并由我州新生代音乐人 王治理( 代表作品:我爱黔东南 )、韦侃( 代表作品:唱响苗乡侗寨电视歌唱大赛主题曲——梦在前方 )、夏夏( 代表作品:完美时光、新苗乡侗寨 )组成音乐制作团队,进一步修饰、编曲,最终制成一首能广为传唱又十分贴切的苗乡侗寨的士之歌。

 

    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一、征集歌曲要求

 

    主题鲜明,行业特色突出,反映新时期出租车司机的精神风貌,有较强的时代感,易于传唱。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

 

    二、以邮寄或快递方式提交

 

    (1)参选歌曲作品CD一份;

 

    (2)参选作品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1)参选作品MP3格式一份;

 

    (2)参选作品歌谱扫描件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

 

    四、电台直播参与方式

 

    (1)歌曲演唱者选拔:参与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1049好帮手》节目,(周一至周五 11点:05分—11点50分);

 

    (2)第一关“我音我全” ;第二关“快乐拖拉机”,进行“拖音”闯关; 

 

    (3)调频:FM104.9    网络收听:http://dt.qdntv.com/  

 

    (4)电台热线:0855—8274999

 

    五、关于作品提交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作品;

 

    (2)以邮寄方式提交的参选作品送达时间以邮件到达凯里市时的邮戳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参选作品的送达时间以电子邮箱的自动记录时间为准。

 

    六、评选方式及结果公布

 

    将组织州内音乐人、出租车从业者等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严谨、公正的评审,并从所有作品中评选出一首。5月初,完成歌曲的全部创作,并州内媒体发布。

 

    黔东南信息港、黔东南新闻网、凯里论坛黔东南电视台、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FM 104.9

  七、截止日期与其它

 

    截止时间:应征作品提交截止 2011年3月14日

 

    邮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宁波路10号广电大夏

 

    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1049好帮手》节目组收

 

    邮政编码:556000

 

    投稿邮箱:504218169@qq.com

 

    联系电话:(0855)8274999

 

    联 系 人:小松

(清晨)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金芦笙”乐器大赛获得一等奖可推介金钟奖
下一篇:镇远县两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大雾所致(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