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我州邮政部门国庆期间严格执行邮件验视制度(图)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0-09-27 09:50:3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我州邮政部门国庆期间严格执行邮件验视制度(图)



我州邮政部门国庆期间严格执行邮件验视制度(图)



 

    本港讯 (刘永生 记者 李丽娟 摄影报道)随着2010年国庆黄金周的临近,为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州邮政局将加强邮件收寄安全管理,各邮政服务窗口在收寄或揽收物品类邮件时,将严格执行邮件验视制度,确保验视率达100%。
   

   

    据了解,州邮政局前台工作人员在做好节日期间优质、便民服务的同时,将执行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禁寄的物品包括:各类武器、弹药;易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易腐蚀性物品;烈性毒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我州邮政部门提醒用户,邮政营业人员对用户拒绝验视的将不予收寄;对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予收寄;对其他不能确认安全的气体、液体、粉末等不予收寄。为确保邮件运递安全,用户在交寄除信函外的物品时应主动配合营业窗口人员收寄员进行当面验视。用户交寄的非危险物品,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只要符合邮政部门规定并确认安全的,均可正常邮寄。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成都军区政委田修思到黎平革命老区视察(图)
下一篇:“中国名茶之乡”黎平获殊荣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