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金先根 记者 刘仙)由凯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洪某某涉嫌拐骗儿童罪一案,日前该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洪某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介绍,2009年11月2日上午10时许,被害人苏某某(2008年5月份出生)之母亲陈某某在凯里市大阁山隧道口的广场上与他人争吵,被告人洪某某(与陈某某认识,二人同住一旅社)以抱被害人苏某某去坐玩具车为由,将被害人抱走。
之后,被告人洪某某欲独自抚养苏某某,即将被害人抱至凯里火车站,后到都匀。随后,被告人洪某某身背着被害人在都匀市经济开发区交警队门口时被发现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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