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阳时讯消息 4月6日,三穗县一起因农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事件,在当地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3位村民获得赔款。
据悉,今年3月8日,三穗县工商局接到该县长吉乡村民陈某等3名农户联名投诉称,他们在3年前购买到3台外省某品牌收割机后,一直未能正常使用,每次出现问题经维修后,只能正常工作1至2小时,严重影响收割,与厂家及经销商多次联系后,都未得到满意的解决。
经当地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发现,因收割机已购买近3年时间,厂家以购机时间太久为由,只答应维修而拒绝退款并赔偿。工商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该型号收割机还处在试制试验阶段,虽然厂家和经销商多次维修和改装,仍不能正常使用,产品质量存在缺陷。
4月6日,在三穗县农机中心、工商部门的组织下,该收割机的经销商、生产商、农户举行了三方协商座谈会,经调解,生产商按每台收割机7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赔偿陈某等3名农户共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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