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十字开的信用社存折
本港讯 (记者 杨骥)昨日下午(6月15日),一女子涉嫌盗用他人信息开办银行账户,被信息所有人中途识破,之后信息所有人伙同朋友将女子送到派出所,但因无直接证据,女子被释放。
门面转让 女子称代老板为情人求购
据吴女士介绍,她有一门面位于凯里市二商场,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欲将门面转让,并在门面前贴有转让信息,转让价10万元。
6月13日,一女子走进门面向吴女士求购,吴女士介绍,该女子在求购门面时称,她是河南人,跟同乡老板在凯里经营建筑企业已经6、7年,期间建设了不少如桥梁、公路等工程,老板常与凯里市领导商谈项目合作。去年老板认识一20余岁无业女孩,并确立为情人关系,此后女孩多次到公司找老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老板交代她代购一门面,作为礼物送给女孩经营,达到减少甚至杜绝女孩到公司找老板的目的。女子表示,转让价格没有异议,要求吴女士草拟合同,待其与老板商量后再作回复。
“主任”现身 欲拿回扣修改转让价
吴女士介绍,6月14日上午,她接到女子的电话,要求吴女士带合同、身份证原件到东武王朝见面洽谈。当时有一男子,约40余岁,女子称是公司某主任。男子仔细看了吴女士的合同与身份证后,表示要拿3.6万元回扣,要求吴女士把转让价改为13.6万元,吴女士按要求重新起草了合同。
印章生变 女子被送派出所
吴女士介绍,6月15日中午,她接到女子电话并相约在州建公司见面,见面时女子表示,为方便老板付款,要求吴女士在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下称信用社)开账户,开完账户再去和老板见面,如转让谈成,转让费将直接打入吴女士的账户。
在女子的陪同下,吴女士在信用社大十字分社开了账户,女子以看一看为由,把存折拿去看,直到上了出租车后,才把存折返给吴女士。吴女士心中存疑,随即翻开存折,发现印章为小十字分社(如图),吴女士要求返回大十字分社核实。
到大十字分社门口,女子接连打电话,不愿进入里面,吴女士见状,就悄悄打了个电话,叫来一男性朋友,把女子送到大十字派出所。
警方:无直接证据不能定性
女子被送到派出所后,在警方的监督下,吴女士和其朋友搜查了女子的手提包,没有发现在大十字分社开的存折。派出所立即联系该所女警,欲对女子搜身,但因该女警正在执行警务不能立刻到达。期间,女子以各种理由上了几次厕所。15时许,记者到达大十字派出所并采访完吴女士后,女警到达了。在吴女士的监督下,女警对女子进行搜身,仍未发现在大十字分社开的存折。
大十字派出所民警称,被骗金额达到4000元才能立案,因没有在女子身上搜到直接证据,不能给事件定性。
之后,吴女士和其朋友相继离开了派出所,放弃对事件的追究。
对话女子:我怎么欺骗她了?
在大十字派出所里,记者采访了该女子。
记者:你们在凯里开建筑公司已经6、7年了吗?
女子:是。
记者:你们的公司叫什么?在哪儿?我们能去拜访拜访吗?
(女子沉默)
记者:你对存折印章变成小十字怎么解释?
女子:我怎么知道?如转让顺利完成,转让费是要打到她的账户的,我没有存折,也不知道密码,怎么骗她?
记者调查:开户身份证存在造假
昨日下午16时许,记者和吴女士到小十字分社调查,在该社主任的帮助下,顺利查到了该存折开户信息,开户身份证复印件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和吴女士的身份证原件一样,照片却截然不同,却与女子的相貌有几分相像。吴女士的身份证原件发证日期为2009年,该开户复印件发证日期为2008年,开户者存在盗用他人信息开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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