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刘荣廷 记者 杨懿)锦屏一男子,夜深人静之时,看见一母女正熟睡,遂起淫念,推门进入其睡房,将正在睡觉的阿芬(化名)强奸。日前,锦屏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
2009年2月6日22时,被告人刘××在锦屏县铜鼓镇××村的自己家的旧屋门口,透过窗子看见居住在自己家旧屋下坎的被害人阿芬(化名),当时家中只有阿芬(化名)母女在睡觉,其遂起淫念,便推门进入阿芬(化名)睡房,将正在床上睡觉的阿芬(化名)进行了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刘××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作出上述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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