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系列以爆炸和写恐吓信威胁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案告破
本港讯 去年下半年以来,黔东南州榕江县连续发生多起以爆炸和写恐吓信威胁为手段的敲诈勒索系列案,案件影响十分恶劣。近日(20日),这一制造系列恐吓威胁案件的一名嫌疑人,终被当地警方捕获。
2月4日凌晨4时许,龚某停放在该县古州镇商贸城路口的一辆小货车被人用爆炸物炸损;2月16日凌晨5时许,位于商贸城路口龚某经营的一电器门市被炸,门市内的电器和门被炸损。爆炸发生后,龚某收到了一封要求其将2000现金打入指定帐户的勒索信。
此案发生后,在当地造成部分市民的恐慌。警方遂介入调查,发现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县石某,唐某等数人连续收到“要求将钱打到指定帐号,如不将钱打入帐号将遭到报复”的恐吓信。警方分析认为,这些以爆炸和恐吓信威胁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案件,多数受害人为该县计划乡工作人员,且嫌疑人作案手段和书信笔迹相同。为此,警方将上述系列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经民警夜以继日的努力工作,锁定了计划乡摆勒村一个名叫姜某某的村民具有作案嫌疑。2月20日中午,姜某某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出了大量用于作案的身份证、银行卡、雷管、钥匙等物。
审讯中,39岁的姜某某交代称,其在电视上经常看到别人使用假身份证和银行卡进行敲诈勒索的信息后,便萌生了“干大事”的歹念。2006年,姜在广东打工时买得了假身份证,并于2007年在黎平用20元钱以“尹中岳”的名字开了一个帐户。后姜某某先后写恐吓信威胁石某、唐某等多人,要求将钱打入指定帐户,否则将遭到报复……。姜某某因去年与城关某电器老板龚某因购买东西时而发生矛盾,姜从而对龚某怀恨在心,于是购买了鱼雷(爆竹)炸损龚某车子、门市,并写信敲诈威胁龚某将钱打入其指定帐户。
目前,嫌疑人姜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杨胜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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