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高空抛物泄愤!贵州一男子被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3-05-17 10:54:24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案,一男子往楼下丢玻璃杯,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市民陈某在七星关区德溪办事处肖家院安置房某单元楼下吃烧烤时,差点被从楼上扔下的玻璃酒杯砸中,心有余悸的陈某当即报警。随即,德溪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最终确认玻璃杯系居住在该栋楼11楼的住户胡某扔下。
 
  经询问,胡某认为楼下人行道烧烤摊上吃烧烤的人声音太大,影响自己休息,便从11楼的家中往楼下人行道烧烤摊旁边、公路等公共区域扔玻璃杯,期间差点砸中正在楼下吃烧烤的陈某。陈某等人发现胡某的抛物行为后,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胡某竟再次故意往楼下扔玻璃杯,导致玻璃杯碎片四处飞溅,严重威胁公共区域的安全。当日胡某对其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德溪派出所民警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建中被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