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
只需要借用手机卡或银行卡,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你是否会心动呢?
千万要警惕
因为在不知不觉中
你可能已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甚至涉嫌犯罪!
近日,
三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2023年2月15日,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的被告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后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银行流水为1290385元,王某某非法获利12095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现实生活中,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群体之一,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学生迷失方向,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让人深感惋惜。作为大学生,更要擦亮眼睛,绷紧法律之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