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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事发黔东南免费赠送净水器?原来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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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9 10:05:07  来源:施秉县人民法院  

●案情回放●
 
  宋某、薛某等人流窜至施秉县辖区等地,谎称是某净水器公司员工,在施秉县城有针对性的对老年人开展免费领取净水器宣传活动,发放免费领取净水器传单吸引老年人,并邀约老年人到指定的地点免费领取净水器。宋某某通过虚构讲师身份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净水器功效,并以免费赠送净水器中的净水机,净水器滤芯需要购买为由,骗取老年人钱财。涉案金额333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薛某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净水器及滤芯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地位、作用以及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的悔罪、主动缴纳罚金、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从宽处理,对宋某某、薛某等七人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容易轻信他人,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目标。老年人应该加固心理防线,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陌生人。在生活上,子女应多关心老年人,多与老年人进行沟通、分享,给予老年人必要的关爱与陪伴,帮助老人辨别假冒伪劣,有效提高防骗能力,不给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机会。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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