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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黔东南州发布关于预防溺水的安全警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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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09:25:24  来源: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天气日渐炎热,溺水事故易发频发,为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公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俗话说“水火无情”,溺水是造成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每个人都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基石,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请广大群众要高度重视,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管好自己和家人,亲朋之间相互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个人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到“六不”:不单独下水游泳;不与不懂水性的人结伴游泳;不到深水区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四个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一会”: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遇有溺水事故要及时报警、及时向他人求助。
 
  四、加大宣传和巡防工作力度。建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河力度,建立专人巡防制度,明确辖区水域巡防人员职责。要在危险地带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隔离栏,每日重点时段要实行不间断巡防,阻止群众在附近逗留、游泳。
 
  五、加大社会关注和共同监督。对于独自外出游泳的,要坚决抵制并劝阻。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寻求他人帮助或拨打电话报警,科学救援,切不可盲目施救。
 
  广大群众,人生没有彩排,生命不能重来。与其事后悲伤,不如提前防范。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请您强化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筑美丽幸福家园!
 
黔东南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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