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 警方供图
今年2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接受害人张女士报警,称通过贷款中介公司推荐在某银行办理贷款137万元,银行将贷款打到支付对象账户后其再无法联系到支付对象,怀疑被骗,在焦急等待了三天后,选择报警。
民警在接待过程中,又相继有7、8名报案人到曲江派出所,称述分别是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及贷款营销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一方表示贷款确实已经批了,但是贷款营销公司却表示毫不知情。
警方成立了专案组,通过梳理案件,民警了解到,2021年12月,受害人张女士因经营周转需要,找到某银行职工岳某帮忙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事项,岳某随后联系到朋友聂某,聂某又介绍给朋友余某,余某自称可以办理,将此业务转介绍给了某贷款营销平台的另外两人,并于2022年2月22日用张女士名下房产办理抵押贷款137万元。
该款项审批后,资金以受托支付形式付至胡某商贸公司账上,胡某系余某朋友。2月23日,余某让胡某自行去银行提现137万元后交给自己,并将全部款项据为己有后潜逃。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余某正是利用了银行、贷款营销公司和张女士相互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钻了空子。作为该笔业务的中间人,余某利用了贷款人急于贷款的心理,以及银行贷款必须通过合同受托支付的规定,一开始便在精心谋划一个骗局,并“热心”地为贷款人虚构了与胡某的商贸供销合同并答应帮他转现。而胡某公司信息及印章全部为余某通过网络虚构,胡某亦是余某编造的业务员。
经过连续调查、大量工作,民警于4月28日在宝鸡市陈仓区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在抓获现场,余某对其诈骗他人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余某亦交代了埋赃的准确地点。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