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陕西安康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汉阴县平梁镇辖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杨某、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6日,汉阴警方发布通报称,3月26日晚,汉阴籍人员张某某(女)、李某、刘某、张某一行4人在石泉县池河集镇夜市用餐结束后,张某某准备驾车载同行其余3人返回汉阴时,石泉籍男子陈某、杨某、周某看见张某某,陈某以吹口哨等方式对张某某进行挑逗,张某某等4人驾车离开。
当张某某车辆行驶至街道拐角处时,再次与陈某等人相遇,陈某、杨某又以吹口哨、起哄等方式进行挑衅,刘某在车内辱骂回击,陈某等3人遂乘车追赶,多次拦截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追逐至316国道汉阴县平梁镇境内路段时将张某某驾驶的车辆截停。
陈某、杨某、周某3人下车后强行迫使张某某车内人员下车,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杨某朝张某面部打了一拳,随后双方人员进行互殴,致陈某头部受伤。3月28日晚,陈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案发当晚汉阴县公安局将涉案人员全部控制。3月27日,28日,汉阴县公安局分别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杨某,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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