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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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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1 11:12:27  来源: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了《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正式施行,将对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的链条长、部门广、环节多、管理难,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期以来存在“职能模糊、权责不清、责任虚化、履职不力”等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州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巩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夯牢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黔东南州人民政府以国务院安委会贵州专项督导帮扶组督导帮扶为契机,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经过广泛调研论证,结合实际起草了《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通过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座谈研讨会商、科学吸收借鉴、合法性审查、专题反复研究等,并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审议,制定出台了《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相关单位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划分,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社会共治、责任闭环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全力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六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单位职责、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7条。阐释了《规定》的制定目的、实施原则、责任承担及实施机构等内容,要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解决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了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三项责任属性,确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政府职责”,共2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包括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研判会议、经费保障、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应急联动、宣传教育、城乡公交发展、社会征信联合奖惩等职责。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两站两员一长”建设和应用,强化源头管理和宣传教育,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应用等职责。
 
  第三章“部门职责”,共19条。明晰了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教育行政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司法行政、气象、邮政管理、银保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职责。
 
  第四章“单位职责”,共12条。明确了机动车所有单位、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企业、快递和外卖企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客运站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销售经营者、新闻媒体、学校等重点行业单位(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范畴。
 
  第五章“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共8条。明确了政府与部门间、政府与政府间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及定期报告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形式。明确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常管控和预警机制;三是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奖惩机制。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表彰奖励,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开展调查及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纪依规依法倒查问责。
 
  第六章“附则”,共3条。《规定》由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出台意义
 
  《规定》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黔东南州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规定》在明确“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发展理念基础上,进一步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以现行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权责明晰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督落实机制,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共同构建了黔东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规定》从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角度和全局高度出发,紧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问题,提出了如“农村公交出行、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运力保障、打击非法营运”等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形成了“及时排风险除隐患、红红脸出出汗、深度事故调查、考核赏罚分明”等有效机制,对提升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完善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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