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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黔东南多地发布公告,请大家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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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5 13:17:48  来源:黔东南微报、各县(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两码同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2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构筑全县群体免疫屏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县疫情防控重要卡口和公共场所开展贵州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以下简称“两码同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8月20日起,全县城镇居民小区、车站、学校、宾馆、酒店、餐饮店、药店、医疗机构、银行、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酒吧、KTV、网吧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落实测温、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面推行“两码同查”,在醒目位置张贴“两码同查”公告,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同查”,发现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包括一针未接和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需规范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并立即推送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安排接种。

  二、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企业或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其作为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如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不得安排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全县各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等公共场所严格按照构筑免疫屏障要求,对进场来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采取控制性措施,无接种禁忌的12周岁以上进场来客接种率未达 95%的,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 60%。

  五、请广大群众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两码同查”要求,无禁忌症尚未接种疫苗的群众,请尽快接种,避免因接种不及时带来的不便。

  麻江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天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适龄无禁忌人群接种,真正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应接早接”,更好发挥疫苗接种对于疫情防控的助推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州部署,现就关于在全县重点区域开展贵州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以下简称“三码同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8月20日起,全县各单位、企事业、城镇居民小区、农(集)贸市场、车站、广场、旅游景点(景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殡仪馆、办公场所等(以下简称“公共场所”)全面推行“三码同查”,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三码同查”公告,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进入人员开展“三码同查”;发现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包括一针未接和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需规范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同时,动员其到附近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二、单位部门、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所属地乡镇(街道),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干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等各方面力量,对辖区未接种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负责查验的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积极动员应接未接人员尽快接种,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立即发动未接种人员接种,未实现应接尽接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其作为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点,纳入重点督促监管范围。

  五、强化接种信息应用。车站、旅游景点(景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旅店、娱乐场所、街面店面等公共场所严格按照构筑免疫屏障要求,对进场来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采取控制性措施,无接种禁忌的12周岁以上进场来客接种率未达95%的,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60%。

  六、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原则上不得安排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参加,以减小感染风险。

  七、除有禁忌症人员外,所有适龄人员应履行社会和个人防护义务,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疑似接种禁忌症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明和相关疾病证明、诊疗记录等资料前往县人民医院申请开具禁忌症证明。

  八、请广大群众出入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三码同查”。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适龄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群众尽快接种。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全力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天柱县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0855—7521320(社防组)

  0855—7522383(救治组)

  0855—7523756(防控办)

  天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实行“两码同查”,请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近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自8月20日起,全省城市居民小区、农(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全面推行贵州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以下简称“两码同查”)。

  通知要求,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两码同查”公告,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工作,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包括一针未接和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需规范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省内公共场所对进场来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采取控制性措施,无接种禁忌的12周岁以上进场来客接种率未达95%的,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60%。同时,尚未完成接种的适龄无禁忌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班。

  通知明确,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企业或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其作为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如果您还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及时到接种点接种(禁忌症除外),以免对您的出行造成不便。

  一、接种地点:县妇幼保健院接种点、各乡镇卫生院接种点

  二、接种对象安排:2021年8月21-27日,开放接种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一针。其余人群接种时间另行通知。

  三、友情提示:前往接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

  施秉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1日
 

黎平县在公共场所落实“两码同查”措施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2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0日起,全县城镇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商场超市、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医疗机构、药店、办公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全面推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同查”,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两码同查”公告,并按照谁主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同查,对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也可先报村(社区)委会、再由村(社区)委员会汇总上报),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时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证明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劝导在8月27日前完成接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负责查验的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积极动员应接未接人员尽快接种,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服务管理。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不得安排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严格按照构筑免疫屏障要求,对进场来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采取控制性措施,无接种禁忌的12周岁以上进场来客接种率未达95%的,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60%。

  七、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或其它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

  请广大市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两码”同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黎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
 

榕江县关于在公共场所落实“两码同查”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早接、应接快接、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筑牢群体免疫屏障,全力以赴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 年 8 月 20 日起,全县城镇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商场超市、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医疗机构、药店、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全面推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同查”,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两码同查”公告,并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查验,发现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查验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积极动员就地接种。

  二、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适龄未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也可先报村(社区)委员会、再由村(社区)委员会汇总上报,由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时接种疫苗原因进行核实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证明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劝导在8 月27日前完成接种。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负责查验的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积极动员应接未接人员尽快就地接种,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服务管理。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及公务活动。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按照构筑免疫屏障要求,对进场来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采取控制性措施,无接种禁忌的12周岁以上进场来客接种率未达 95%的,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 60%。

  七、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请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材料,前往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一楼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具。

  请广大人民群众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两码”同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人员,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

  榕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两码同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2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构筑全县群体免疫屏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县疫情防控重要卡口和公共场所开展贵州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验(以下简称“两码同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1年8月20日起,全县城镇居民小区、车站、学校、宾馆、酒店、餐饮店、药店、医疗机构、银行、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酒吧、KTV、网吧等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落实测温、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面推行“两码同查”,在醒目位置张贴“两码同查”公告,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两码同查”,发现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包括一针未接和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需规范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并立即推送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安排接种。

  二、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企业或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其作为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如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类会议、培训,不得安排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全县各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等公共场所严格按照构筑免疫屏障要求,对进场来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比例采取控制性措施,无接种禁忌的12周岁以上进场来客接种率未达 95%的,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 60%。五、请广大群众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两码同查”要求,无禁忌症尚未接种 疫苗的群众,请尽快接种,避免因接种不及时带来的不便。

  从江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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