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广东学生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引发关注。此前,这件事曾在当地轰动一时,学生所在村子甚至拉横幅、放鞭炮来庆祝,后经多方证实系造假。
此前报道:儿子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父亲杀猪宰羊庆贺!因错别字露馅。
由网上流传的图片可见,假录取通知书有多处破绽,不仅颜色与正版有出入,还有错字、漏字等问题。

湛江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下午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学生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属于个人行为,涉及造假证书等问题需要公安机关处理。
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
8月19日19点,记者联系上学生家长曹先生,他表示儿子曹灿(化名)已经离家出走,几天没联系上了。
“平时在家很听话,都是他煮饭做菜。”曹先生提到儿子平时很乖,没想到他会欺骗自己。
曹灿是家里的小儿子,2个哥哥、1个姐姐已经成婚,曹先生夫妻平时农活忙,都是曹灿做饭、干家务。
当时,经邻居提醒,曹先生意识到儿子的录取通知书可能是假的,便要求和儿子一同查高考成绩,随后谎言被揭穿。

“他几天几夜睡不着。”曹先生说儿子谎言被揭穿后,他们有过争吵,儿子也失眠多天。
后来,儿子离家出走,扬言不再上学、要去打工。
“最受伤害的还是我们,他妈妈也哭了好几天。”曹先生表示,自己很受伤。
曹先生确认,网上说的“被气晕入院”、“父亲离开当地”等均为谣言。
而这一“乌龙”刷屏后也引发公众热议,有网友表示:事件已经发生,一味指责考生,一味取笑考生,都只能让事情往坏处发展,让考生陷入情绪困境中。也有网友评论指出,从照片中可以看到,造假的证书真的很高仿,这样骗了全村人的证书是怎么印出来的?是谁印出来的?其中是不是有违法行为?
律师说法
8月19日,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刘文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清华大学为国家事业单位,伪造带有清华大学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既可以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也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如果伪造录取通知书,只是为了炫耀好玩,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也轻微,作治安行政处罚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但是,曹某山伪造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村民组织酒席等为其庆贺,如果其未予以及时阻止,给村民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而且欺骗了村民的善良感情,个人认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