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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失踪"被造梗,我们眼中正义为何彼此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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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30 16:53:32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舆论可以折射出社会的平均道德。但请切记,它并不直接等同于社会的平均道德。否则,我们便会因一起恶性刑案走红舆论场而不知所措。

  近日,“杭州女子失踪案”的真相探问,伴随着警方通报告一段落。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起案件迅速完成了从社会版到法治版,再到娱乐版的“三级跳”。被害者来女士留给自媒体舆论场的最后身影,不是从失踪到被害的惊悚,不是对婚内暴力问题的追问,而是吃瓜者“津津乐道”的梗——“化粪池”“两吨水”“绞肉机”——尽管后两者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很少有什么物事,比涂抹一名无辜者的遇害,只是为了获得一点卑劣的乐趣更让人恶心。不幸的是,在这起案件中我们便可见到一个:“我就是玩个梗而已,有必要这么上纲上线吗?装什么装?”

  舆论场上的“玩梗”,用抽象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对一种难以解释或不便解释的意义,用简洁、看似无关联的非日常表达,以隐喻、戏谑的“穿刺”方式进行揭示。但在劣化版本中,玩梗往往蜕变为对严肃问题的避而不谈,通过提供玩世不恭的“伪答案”获取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简单来说,玩梗原本是智慧的伪装,在被滥用的情况下则成为愚蠢或卑鄙的掩藏。

  无底线“玩梗”是舆论场上的血管栓塞,但笔者无意苛责,因为这种扭曲的关注“古已有之”。从大众传媒诞生之日起,案件报道就一直是最有卖点的新闻产品之一。在20世纪上半叶,如何评判一条消息会不会“爆款”?很简单:死人了吗,有内幕消息吗,对遇难者的惨状描述得让人“身临其境”吗?百年过后,我们舌尖的味蕾上,依然回荡着熟悉的“香气”。

  在此笔者也无意责备,舆论场的品味在一百年间毫无改善。因为对这种“非常态”新闻的聚焦,在很多情况下却是体现着人类最伟大的品质。一些案件中,陷入困境的受害人获得了原本不敢奢望的帮助,这应归功于舆论传递的“怜悯”;一些案件中,真相突破权势、金钱的阻碍重见天日,这同样得益于舆论对“公正”的不懈追寻;而在另一些案件中,舆论用常识浸润司法,直接推动法治进步的是最可宝贵的“同理心”。法律静心倾听这样的舆论毫无可耻之处,因为正义正是对公意的拓印。

  但是有些时候,舆论也会像玩梗一样变质。在这里,追问细节不是因为怜悯,而是刺激;呼吁公开不是为了公正,而是谈资;了解别人的悲情不是缘于同理心的呼唤,而是点缀无聊生活中的快感。食腐动物的欲望与人类最高贵的精神,就是这样共享着同一套外观。

  尽管如此,舆论的质地并非“靠天吃饭”的概率事件。对案件进行报道的媒体,就是左右着舆论趋向最重要的力量。每位专业媒体人对司法报道的新闻伦理一定谙熟于心:要通过报道双方的意见保持平衡,不能听信一家之言;对事实报道应尽量客观,不应随意臆测;采访报道应尊重当事人权利,更不应对司法活动造成不必要的阻碍。尽管这些伦理的具体内容在今天经历着调整与重估,但它们依然是历久弥新的铁则。

  笔者相信,被害者不应以任何理由遭受二次伤害。如果在调查环节中,重复被侵害的时刻是修补正义的必要代价,那么也要让这种重现,遵循避免泄露被害人身份与隐私的最小化原则。在过去一些极端的例子中,时隔多年后性侵案被害人被点名纠问,甚至有声音要求其“站出来”回应质疑。这种貌似为正义张目的理直气壮,其实不过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冷血。同样,在一些犯罪手段残忍的案件中,公开报道对犯罪细节保持沉默,也是为了维护死者最后的尊严。

  笔者相信,执法办案不应以任何理由遭受干扰。适度的舆论关注,有助于帮助司法机关集中力量,精准解决社会痛点,但这绝不包括宽容臆测与谣言。一般来说,传言越多,司法机关的信息发布就越是慎重。因为这需要收集影响性谣传,组织事实进行反驳,而因舆论压力变得复杂的准备与审核流程,反而又会导致“未在第一时间辟谣”,造成谣言引猜疑进一步滋长。从工作资源的利用角度来说,关注推动进程,谣言掩盖真相。案件报道不应通过“分心”,成为使犯罪行为逃避追究的“帮助者”。

  笔者相信,媒体报道应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极少数案件报道反映出一种危险的立场:无论为了销量还是流量,只对舆论采取迎合的态度。这种逢迎被解释为促成正义、推进舆论监督,则是让人哭笑不得的诡辩术。从根本上说,所有失败的案件报道都源于这种危险又偏颇的立场,而这种负效用却要由全社会成员买单。

  “杭州女子失踪案”再次提醒我们,没有谁享有天然的正确性,哪怕是为多数人认同的舆论。在很多情况下,司法之所以比舆论更可信,不是因为法官更明智、更专业,而只是因为司法活动有一整套程序,据此当事人可以尽情表达己方观点,并以证据佐证。而哪怕法官觉得再无趣,也无权将视线从双方处移开。也就是在这种“强迫”的聆听中,诸多先入为主的误差得到修复。可贵却又乏味的真相,决定了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无从向往一种快感驱动的“多巴胺式正义”。

  来女士在睡梦中遇害,笔者相信法律会给她应有的公道,但舆论的公道无法靠别人给予。也许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那至少不要让我们的是非观,在彼此眼中映射为相互颠倒的正义。

  

责任编辑:周玉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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