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7年8月29日,武警湖北省总队武汉市支队组织服役期满即将退伍的老兵“向钢枪、向大桥、向哨位”告别。 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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