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联合公告,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
“北向通”是指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
联合公告说,目前,“北向通”相关法规、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宣传推介和入市准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联合公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就“债券通”所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相关加强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根据两地的法律和各自法定权限,双方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协助执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有效运作。
联合公告要求,两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履行“债券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债券通”业务,协助“北向通”投资者充分了解内地债券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并充分做好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备工作。
5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曾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开展“债券通”。初期先开通“北向通”,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境内投资者经由两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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