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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喜获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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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03 15:41:25  来源:黔东南人民政府网  

  近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通知》,我州黎平、台江、剑河等13个县市136个传统村落榜上有名,获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4亿元,占全省下达资金额2.85亿元的71.6%。

  项目资金将专项用于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村寨“脏、乱、差”突出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善,农村水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惠及群众10万人。

  截至目前,全州累计获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76个4.152亿元,全州传统村落获支持率达100%。下步我州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运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潘红【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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