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取消、保留、调整和规范管理的意见,于今年7月底前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于今年9月底前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并将保留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今年8月20日前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本地区收费的政策措施,并公布保留的省级收费目录清单。
近些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费的措施,收费基金项目已大幅减少。中央级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59项减少到113项;每个省依法合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二三十项减少到十项左右。全国政府性基金由31项减少到25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已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行常态化公开。收费基金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各项收费基金使用情况均已纳入了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内。(记者吴秋余)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 人民日报 》( 2015年06月06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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