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凯里至雷山、望谟至安龙、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根据批复,三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均为30年,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45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
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三条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设置西江、黄里2个匝道收费站及雷山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设置望谟西、岩架、册亨、丫他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设置平塘东1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同时明确,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批复提出,凯里至雷山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由贵州东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由贵州西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由贵州独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批复还要求,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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