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地资助贫困学生,根据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4年蒲公英“助学行动”的通知》,通过学生申请、村委会和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县级妇联推荐,经州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将杨润芳等30名学生作为黔东南州2014年蒲公英“助学行动”拟资助对象,现将拟资助贫困学生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资助条件和要求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州妇联反映。
联系人:龙萍,联系电话:0855—8229705
邮寄地址:凯里市营盘东路51号黔东南州妇联,邮编:556000
附件1:黔东南州2014年蒲公英“助学行动”拟资助贫困学生名单;
附件2:黔东南州2014年蒲公英“助学行动”资助对象、条件及原则。
黔东南州妇联
2014年8月13日
附件2:
黔东南州2014年蒲公英“助学行动”资助对象、条件及原则
为帮助贫困家庭的女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减轻家庭负担,安心完成学业,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按照服务宗旨,拟对我州贫困家庭女大学生进行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考入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一、二本贫困家庭的30名女大学生(其中省指定榕江县10名贫困生不限定这几所学校)。
二、资助条件:
1、少数民族、家庭困难、贫困单亲家庭的大学生。
2、家庭年平均收入低于我省贫困线或当地平均水平者。
3、品学兼优,无不良嗜好和档案污点的大学生。
三、资助原则:
1、助学金主要用于交纳大学部分学费。
2、凡接受过任何机构、个人提供资助或所在学校已提供奖(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的受助生,不再获此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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