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今日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经营管理特点和企业负责人选任的方式,探索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三中全会提出,要合理确定并且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对此,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坚决按照中央三中全会的精神来贯彻落实,下一步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责任等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经营管理特点和企业负责人选任的方式,探索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第二,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的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
第三,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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