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做好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评部分地区“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通知》还提出建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
《通知》说,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有部分地区存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发布和报送不主动、不及时,应急措施滞后,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环保部门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提出建立“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环保部表示,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主体是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一旦出现空气重污染状况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报送信息,为地方政府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提供决策参考。
预案启动后,地级及以上城市环保部门每天要将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主要污染物变化范围、污染等级、相关原因分析、污染趋势和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抄报环保部监测司,直至应急结束。(记者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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