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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母称关系不和睦 无法共同生活诉儿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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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19 14:10:11  来源:新京报  



被告在举证。昨日,7旬老母起诉儿子等人腾房案,在朝阳一社区服务站内开庭。记者 周岗峰 摄

  为收回自己的房产,王老太将儿子及其前妻等4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搬离。儿子一方则表示有居住权,没能力腾房。

  据了解,涉案房产已经终审判决归王老太所有,而其大儿子等家人一直居住其中。

  老太已“买回”房产

  一张大方桌,围坐着法官、原告、被告……为方便上班的被告,昨天的庭审设在了当事人家附近的八里庄社区服务站接待厅里,开庭时间定在下午6点半。

  此案的原告是75岁的王老太,被告则是她的大儿子迟先生等人。

  开庭时,王老太未出庭,委托其二儿子代为出庭。

  王老太在诉状中称,老伴儿去世后,法院确认自己和大儿子迟先生各占房产50%份额。此后,她又起诉,法院终审判决她给儿子支付房屋折价款90万元,获得该房屋全部产权。她将案款交至法院,但是大儿子却拒绝领取,反而和前妻、孙子小迟及孙媳,占据涉案房屋的两间卧室居住,导致自己只能住客厅。

  王老太起诉称,因和大儿子关系不和睦,无法共同生活,要求大儿子等四人腾房。

  被告称无能力腾房

  “这房是父亲留给我的,从1995年,我们全家就住这儿,凭什么让我腾房?”55岁的被告迟先生显得有些激动,他认为全家走到今天,都是弟弟、妹妹等人捣的鬼。

  迟先生称,房子是父亲单位分的,当时地理位置不好,建造时工地还死过人,父亲不想住,就让当时没房的他住了进去,后来购买这套房产的钱也是他交的。父亲死后,他和妻子于去年离婚,但离婚没离家,全家四口依旧住在这里。母亲现居住在他妹妹处,妹妹妹夫多次鼓捣母亲起诉“腾房”。

  “你们判我母亲给我钱买我的房子,我不同意卖,这是强买强卖。”迟先生始终对“90万元折价款”的终审判决表示不同意,他认为自己有居住权,且没能力腾退。

  整个庭审中,迟先生等4人始终不同意王老太的“腾房”要求。

  该案将择期宣判。

  ■ 追访

  “全家关系这样,都是钱闹的”

  “我和父亲均没有能力出去寻找住处。”原告王老太的孙子小迟也表示,如果腾房,全家无处可住。

  4被告表示,他们确实住在涉诉房产的两个卧室中,王老太在客厅有床,“是老人家不同意住卧室”,目前也没住在涉诉房中。小迟和媳妇曾找过奶奶,商量不要诉讼,但奶奶不肯见他们。

  “我觉得这个诉讼就是为了钱呗,说实话,这房值钱了。”小迟说,他们对奶奶该尽的孝都尽到了,全家关系搞成现在这样,都是钱闹的。(记者 刘洋)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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