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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成“暴力姑爷” 入赘婚姻为何难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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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12 10:26:45  来源:华声在线  

  “招郎”即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小孩姓氏随女方。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湘潭农村,这种“倒插门”的婚姻方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而“倒插门”婚姻的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

  10月9日,韶山市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以案说法,讲述了“入赘”婚姻离婚率较高的原因,以及预防办法。

  上门女婿成“暴力姑爷”

  湘潭县花石镇的王晓娟(化名)和前夫张平(化名)在读职校时认识,相貌英俊、身材高大的张平很得王晓娟喜欢。晓娟家境殷实,是家中独生女;而张平家远在陕西农村,家中还有一个读中学的弟弟。家庭环境的差距,让张平在2009年选择了入赘。

  刚开始,王家对女婿非常满意,可随着时间推移,王晓娟和父母觉得姑爷身上有着万般不是。王晓娟说,张平有着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让自己受不了。2012年初,王晓娟提出离婚,这让张平无法接受。“刚提离婚时,他还会害怕并有所好转,到后来竟然打我还威胁我爸妈。”回忆起这段婚姻,王晓娟称是一场恶梦。2012年10月,经当地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吵闹多年的两人终于“和平离婚”,王晓娟为此补偿了张平28000元。

  “争地位”是主要原因

  “在招郎婚姻中,其中离婚请求多由女方提出,而入赘的男方均不同意离婚。”韶山市人民法院民庭黄法官介绍,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多以恐吓、威逼、耍赖和小孩抚养权为要挟,并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女方支付高额的补偿费用,最终迫使女方“自愿”支付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补偿费用息事宁人。

  在农村中,这样招郎变“招狼”的案件还有很多,主要原因还是双方在家庭地位中产生了微妙变化。男方对于自己入赘的这种身份,本来就有种被旁人看不起和受制于女方家庭的心态,一旦矛盾爆发,就会将心底的憋屈完全发泄出来。

  针对这种现状,法官寄语夫妻双方,无论男方到女方落户,还是女方到男方落户,在身份和地位上应坚持平等原则,不应分内外、高低。只有夫妻间相互尊重,共同努力经营家庭、经营婚姻,才能和睦相处、白头偕老。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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